年底,旺旺集团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委台办递交了设立公司律师试点的申请。
中国台湾网月日讯近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成为该省首家台资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单位。
长沙市委台办表示,在台资企业依法设立公司律师是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惠台政策,让台企享受同等待遇,助力台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生动体现,有利于推动公司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优势互补,对长沙市构建合理的律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是探索推动公司律师制度在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范围落地,助推民营企业(台资企业)依法高质量发展有力举措。 (中国台湾网、长沙市台办联合报道)[责任编辑:郭碧娟]。
经考察,长沙市委台办认为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一贯重视守法经营,法务团队建设和法律风险防控走在全市台资企业前列,研究决定将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全市首家设立公司律师试点的台资企业推荐给长沙市司法局。 经长沙市司法局依法依规上报湖南省司法厅审批核准,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成功成为该省首家设立公司律师试点的台资企业,位公司律师获得了湖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公司律师工作证。 据介绍,公司律师可通过参与企业制度建设、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提升台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